#海底捞保洁藏顾客手机警方不予立案#【顾客手机被海底捞保洁藏匿侵占,当事人报警希望追责,珠海警方不予立案:没有犯罪事实】#警方回应保洁藏顾客手机不予立案# 5月5日,有网友发帖称在海底捞女厕遗失手机,被保洁藏匿。6日,@潇湘晨报 ·晨视频记者从涉事门店获悉此事已妥善处理。据失主李女士讲述,4日凌晨手机丢失,保洁起初否认捡到;随后她通过手机定位和监控发现保洁曾寄出同款手机,经警方介入,手机被追回。海底捞门店已道歉并开除保洁,双方和解。#律师谈保洁藏顾客手机警方不予立案#
6日,李女士向记者展示了珠海市公安局拱北派出所的报警回执与受案回执,并表示:“我和海底捞已经和解了,保洁还要继续追责。”
据九派新闻报道,在社交平台发帖后事情得到了解决,但李女士表示,不会放弃追究保洁的责任,“她被抓时十分平静,表情特别淡定,没对我说什么,可是我觉得我应该得到一句道歉,我会一直跟进后续,等待对方郑重地对所作所为道歉。”
11日,当事人李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报警,珠海市拱北口岸公安局不予立案,李女士提供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你于2026年5月5日提出控告的盗窃,我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12日,记者从珠海市公安局拱北派出所相关民警处获悉,不予立案通知书由李女士本人签收,其他情况则不便透露。
为何警方不予立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付建认为顾客将手机遗失在海底捞女厕,此时手机属于遗忘物,已脱离所有人控制占有的状态。保洁作为现场服务人员基于场所管理的便利临时持有遗忘物,客观上属于侵占行为。而侵占罪是自诉案件,警方无权立案侦查,只能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付建介绍,根据刑法第270条,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其行为对象是遗忘物。侵占罪在法律上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需要被害人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一般不主动介入侦查和公诉。侵占罪还需要满足数额较大的门槛。(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朱天翔) http://t.cn/AXiGsx5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