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者之 26-05-13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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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病逝弟弟获857万女儿仅获手机#这事看着确实让人心里不是滋味,但法院判得没毛病。

来,咱们先把瓜吃全。这位女士病逝后留下857万遗产,她立下遗嘱,白纸黑字写明:因为弟弟一家多年照顾,尤其重病期间不离不弃,所以遗产全归弟弟。女儿最后只拿到一部亡母的旧手机。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这舅舅也太狠了”,但咱们得看法律怎么说。这里的关键知识点,是遗嘱自由。根据民法典,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也可以赠给国家、集体或继承人以外的人。这背后是法律对个人财产处分权的最大尊重。即是我的钱,我爱给谁给谁。

为什么女儿几乎完败?因为这份遗嘱有双重保险,有律师见证和全程录像,还有医生出具“神志清醒”的证明。即使女儿想推翻,必须证明母亲可能受胁迫或欺诈,但她拿不出证据,这就难了。法律只相信程序正义,不讲“我以为”。

遗嘱里还写了,前几年已经给了女儿100万现金和三处商铺,估值约160万。在母亲看来,这或许已是她的安排。她选择把剩余财产留给雪中送炭的弟弟,这是她最后的情义结算单。

很多人觉得女儿残疾、患病,应该有“必留份”。但注意,法院此前驳回了宣告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说明不满足法定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条件。这可能才是她败诉的真正命门。

这个案子让人心里堵,但正是法治的理性体现,亲情的归亲情,法律的归法律。遗嘱不是比惨,而是给财产主人最后的体面和决定权。这也提醒我们,生前把财产规划好,把爱分清楚,才是对身后人最负责的态度。您觉得呢?这遗嘱,立得冤不冤?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