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的信息传播,很多时候存在结构性扭曲。这种结构性扭曲最初往往是人为操控的产物,简单来说就是蓄意断章取义甚至造谣。然而,在传播过程中,这样被扭曲的信息,很可能会成为普通人深信不疑的所谓“事实”。就近期发生在我身上而言,有这样一些实例:
1. 我明明说的是支持治安违法记录封存,或者至多是某些轻罪的前科记录封存,这既是中央层面的决策,也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人非要扭曲成,我个人主张并推动对包括所有重罪在内的犯罪记录一律封存;然后,据此把我打上总为犯罪分子说话的标签。实际上,也不知道是谁才真正地共情犯罪分子,一方面对只有治安违法记录的人不依不饶,另一方面对犯了重罪的强奸犯充满共情。
2. 我明明说的是如果担心被诬告,可以就性同意环节进行录音,同时夫妻之间适用推定同意原则。有人非要扭曲成,我主张夫妻性爱全程录音,以便让不知情的人认为我可笑得紧,学法律学到连常识都没有了。同时,他们随意怀疑女方要进行性诬告不算破坏亲密关系,而我提议一下征求同意环节录音就变成破坏亲密关系的罪人了。
3. 我明明说的是彩礼要分情况,如果是给小家庭当启动资金的话我赞成,如果是女方父母自己收下或者转而给儿子娶媳妇用,我不赞成这样的彩礼。有人非要扭曲成,我无条件赞成彩礼。
4. 我主张对网络暴力依法进行处罚,同时也赞成受到处罚后对相关行为人的处罚记录予以封存。毕竟,针对我的此类网络暴力,并不成立重罪,只构成治安违法或者轻罪。我并不认为对我实施了网暴,ta就需要付出一辈子的代价,甚至连累到家人。于是,有人到处嘲笑我左右脑互博,说我逻辑不好,也不知道是谁缺乏起码的逻辑能力。
5. 我明明对有争议的观点都公开做过解释性回应,有时还不只一次,并且也完全能接受对我观点的各种质疑,唯独拒绝任何对我与家人进行人身攻击、谩骂侮辱与恶毒诅咒的言论。有人非要扭曲成,我基于傲慢从来不回应观点争议,只知片面呈现对自己的过激言论。
6. 除了女性权益之外,我明明也谈过很多不分性别的话题,公开呼吁过保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这些年我关注过仿制药问题,正当防卫问题,人脸识别与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关注过《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中相关条款的问题,去年多地推行收集男性居民DNA的举措,我是法律界公开表达反对的极少数人之一,还有之前对网号网证制度提出异议等。有人非要扭曲成,我除了女性话题之外,从来没有为其他人群的权益做过呼吁。
我以前难以理解网络上这种莫名其妙的恶意与仇恨,现在有些明白了。不就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搞污名化,从而消解我在公共领域的影响力吗?那些不依不饶专门以骂我为任务的账号,真地是自发出现的吗?如果是自发的话,ta确实闲得慌,呵呵。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