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者之 26-05-17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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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车内强奸案被告已上诉##承德车内强奸案#这事说来也挺典型的。一个关键细节:两人对发生关系本身没争议,争议在于是自愿还是强迫。男方说全程自愿,因为避孕套问题起了争执,女方突然暴怒,对他又掐又打,事后直接报警。按男方的说法,自己才是被打的那个。

这就引出一个挺扎心但必须聊的话题:性同意,不是一次性开关。

很多人脑子里有个误区,觉得“只要一开始同意,全程就都算同意”。但法律上不是这么算的。性同意是持续性的,中间任何一方不舒服、想停止,都有权随时喊停。一旦对方拒绝继续而你强行进行,性质可能就变了。强奸罪的核心从来不是“有没有发生关系”,而是“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哪怕前一秒还在甜甜蜜蜜,下一秒对方明确表示不愿意,你再继续,就是越界。

还有个很多人不知道的点,司法实践中,女方身上的伤痕是反抗还是互殴,往往成为定罪的关键佐证之一。 这案子男方说自己被掐脖、打下体,听起来像是互殴,但如果最终证据链指向的是女方在反抗,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

说实话,这种事在社会新闻里不少见。很多男性事后觉得委屈:“明明是你情我愿,怎么转头就告我?” 但问题就在这,你以为的“你情我愿”,可能在某个节点已经变了味,只是你没意识到,或者说,你选择性忽略了对方释放的拒绝信号。

这案子二审还没宣判,我们不做有罪推定,但也别急着站队。它真正的价值在于提醒所有人,亲密关系里,尊重对方的实时感受,学会“看眼色”和“听人话”,可能比什么都重要。别等到进了局子,才去补“性同意”这堂法律课哈。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