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26-05-19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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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监狱来的妈妈涉嫌违法#】5月19日,@大河报 报道#监狱来的妈妈主演服刑期参与拍摄#引发关注。据悉,电影《监狱来的妈妈》主演赵箫泓在2019年服刑期间参与拍摄,而影片是在2021年备案立项。对此,@大河报 记者采访多名律师作出解读。

1.服刑人员能否参与商业电影拍摄?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表示,原则上绝对禁止,仅允许非商业性改造相关活动。《监狱法》明确,监狱所有活动必须服务于教育改造目的,不得用于商业盈利。这起事件中,赵箫泓于2019年拍摄时仍处于服刑期,担任商业电影主演并参与盈利性发行,明显超出法律允许范围。

2.如果报备纪录片,实际拍商业片是否违法?
周兆成表示,监狱拍摄实行严格审批制,所有进入监狱的拍摄活动必须提前报备目的、内容和用途,且必须与审批一致。假如制作方最初以"拍摄监狱教育改造纪录片"申请司法部审批,实际却将素材用于商业故事片制作,既违背了审批的公益目的,也违反了监狱管理的强制性规定,扰乱了正常监管秩序。

3.先拍摄后备案是否违法?
周兆成表示,根据我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相关规定,拟摄制电影的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将电影剧本梗概向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也就是说,该法明确规定备案不得倒置。该片2019年开机、2021年才完成备案,属于典型的“先拍后备”,违反《电影产业促进法》的法定前置程序。#近9成投票网友希望监狱来的妈妈撤档#(大河报豫视频 原创记者杨光) http://t.cn/AXiBEGM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