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评:#监狱来的妈妈争议不断应有回应#】#监狱来的妈妈三大争议待核查# 近日,影片《监狱来的妈妈》因主演疑似服刑期间参与拍摄、剧情被质疑与司法卷宗内容不符、拍摄备案流程存疑等问题,迅速引发全网热议,舆论场观点分歧明显,相关争议持续发酵。
据大河报,该片2019 年已开机拍摄,2021 年才在国家电影局备案,存在 “先拍后审” 的程序疑点。该片编剧秦晓宇此前接受三联生活周刊采访时称,主演赵箫泓服刑期间即参与拍摄。当时自己最初的想法,是拍摄关于监狱的纪录片,通过真实的影像来记录真实的监狱、真实的狱警和服刑人员。后来,他认为,赵箫泓的故事“需要以某种方式呈现,而不能被纪录片的工作原则拘束住。”
律师周兆成认为,《监狱法》也明确,监狱所有活动必须服务于教育改造目的,不得用于商业盈利。这起事件中,赵箫泓于2019年拍摄时仍处于服刑期,担任商业电影主演并参与盈利性发行,明显超出法律允许范围。监狱拍摄实行严格审批制度,所有进入监狱的拍摄活动必须提前报备目的、内容和用途,且必须与审批一致。假如制作方最初以"拍摄监狱教育改造纪录片"申请司法部审批,实际却将素材用于商业故事片制作,既违背了审批的公益目的,也违反了监狱管理的强制性规定,扰乱了正常监管秩序。
同日,经大河报核实,赵箫泓全平台账号被封禁、内容清空。同时,媒体对照司法判决书公开内容发现,影片艺术改编情节,和案件原始审理认定事实存在较大出入,叙事倾向与案件原貌出现明显偏差。该影片原定 5 月 30 日上映,目前已撤档停映。
@我是霁月呀 观察到,现阶段舆论呈现两极分化,部分观众认可影片聚焦人性救赎、亲情修复的创作立意,认为现实题材创作可适度艺术加工;另有大众直指拍摄行为触碰监管红线,担忧影视创作篡改案件事实,消解司法公信力。目前各类民间解读、法律人士观点层出不穷,但尚无主管部门出具权威说法,没有统一定论厘清合规边界。
艺术创作虽拥有合理改编空间,但绝不能逾越法律法规与公序良俗底线,影视行业创作更需严守监管准则。面对此次舆论风波,相关监管、司法及影视主管部门不宜保持沉默、放任舆情蔓延。一方面要迅速针对服刑人员参与商业影视拍摄、影片拍摄备案流程、题材内容改编尺度三大核心争议展开核查,逐一回应公众最关切的疑问;另一方面也要明确划定行业红线,厘清服刑人员参与文艺创作与商业演艺活动的界限,明确现实案件改编影视作品的创作规范。
舆情发酵之下,拖延回避只会加剧公众猜忌,扰乱影视行业创作风气。唯有主动直面争议、公开核查进展、给出清晰权威答复,既能公正界定事件性质,平息网络分歧舆论,也能以此为契机完善行业监管细则,让现实题材影视创作守得住规矩、握得住尺度,在法治框架内传递正向价值。#监狱来的妈妈出品方已注销# http://t.cn/AXidsNz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