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来的妈妈为何让明星接连翻车#
这是一部关注家庭暴力、关注妇女权益的进步主义电影。
但是,这部电影为什么可能会被禁播,与内容无关,与进步主义的主题无关,是涉及法律红线。影片讲述女主角因反抗家暴失手杀夫,被判刑入狱。
在狱中度过十年后,她出狱回归社会,试图修复与儿子破碎的亲情,并寻求婆婆的原谅。真实案例判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服刑期间两次减刑,实际服刑11年,2020年6月15日释放,剥夺政治权利执行至 2023 年。
影片主打“女性苦难”与“自我救赎”的悲情牌。而且,这是一部基于真实案件改编,并由当事人,也就是被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服刑罪犯“本色出演”的剧情片。
但影片极力渲染“长期家暴受害者被迫反杀”的悲情叙事,不是事实。根据陕西省高院的判决书显示:2009 年,赵某红(影片主演)与丈夫因家庭琐事(“支床”)发生口角,她持刀刺死丈夫。法院明确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重刑,判决书中并未认定其丈夫存在长期家暴情节。
这是将被司法裁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罪犯,通过艺术手段“洗白”成反抗暴力的英雄。这种对司法事实的篡改,被视为对受害者家属的二次伤害。
这部电影还有个法律问题,《监狱法》明确,监狱所有活动必须服务于教育改造目的,不得用于商业盈利。这起事件中,赵某某于2019年拍摄时仍处于服刑期,担任商业电影主演并参与盈利性发行,明显超出法律允许范围。
抛开电影制作的法律问题,以及篡改司法裁决,污名化受害人,对受害人及其家属的二次伤害问题。
这就是不能用进步事业的宏大叙事来牺牲具体的个体。关注家暴、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这是必须的进步事业,但每一个个体不能因为这样进步事业的“宏大叙事”而被污蔑、被中伤、被牺牲。
对于危险的叙事陷阱:以“进步”为名,行“不义”之实——这必须坚决抵制。进步事业是绝对的政治正确:反对家庭暴力、完善妇女权益保护,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共识与公义。但它保护的是不是抽象的、集体的、未来的“人”,而应该是现实的、具体的人,具体的每一个个人。
这部电影以“进步主义”的名义,伤害了一个具体的人,一个具体的家庭,一个在司法裁决中没有任何家暴嫌疑的受害者,以及这个受害者的孩子、母亲。为了进步事业的旗帜,为了叙事的正确,就可以任意虚构事实诽谤、中伤一个具体的人吗?为了进步事业的旗帜,为了叙事的正确,死者就可以被污名化为“施暴者”,其名誉权、人格尊严被彻底剥夺吗?
为了进步事业的旗帜,为了叙事的正确,受害者家属就应该承受“杀人者有理,死者有罪”的二次精神虐杀吗?
这是典型的“为了正确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可怕逻辑。
这是一种“多数人的暴政”或“政治正确的暴政”。它允许人们为了一个“政治正确”的目标,去践踏另一个(哪怕是已故的、无法发声的)个体的基本权利。
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恰恰体现在它如何对待最弱势、最无法发声的“无关紧要”的个体。
保护妇女权益,绝不意味着可以虚构罪名去污名化一个男性死者。关注家暴受害者,绝不意味着可以美化司法已定罪的暴力犯罪。支持艺术创作,绝不意味着可以以“改编”为名,对逝者进行缺席审判和公开处刑。
不能用进步事业的宏大叙事来牺牲具体的个体,正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石——程序正义与个体权利。正义的事业,必须通过正义的手段来实现。用谎言去推动“进步”,得到的只能是海市蜃楼,其下埋葬的,是无数个被当作垫脚石的具体的人的尊严。#微博垂直热点造浪计划##公众人物应告别进步议题渴望症# http://t.cn/AX6Zwdq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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