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文华法律顾问
26-05-30 06:07

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越权履职 自曝违法
2013年12月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约定3年建成安置房,如今已超期近十年。

依照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过渡费发放的法定责任主体是中原区政府,街道办仅为派出机关,并无独立处置权限。

但这份盖有公章的信访答复,竟以“开发企业资金紧缺”为由拖欠过渡费。过渡费本是财政专户专款、政府法定兜底义务,和企业经营状况毫无关联。

街道办不仅越权处理本不属于自身权责的事项,还公然转嫁政府法定责任,一纸答复俨然成为履职违法、监管缺位的铁证。十年安置无望,补偿久拖不发,恳请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追责、督促履职!
#柿园村拆迁安置纠纷 #征收补偿违规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