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死亡恐吓” #榴莲仅退款商家报警已获立案#】#律师谈榴莲仅退款商家遭网暴#“最近10天,我的社交账号私信、电商平台客服信息、客户群,都不停收到辱骂、威胁,说我个人、说我家人、说案件各环节,甚至影响到线下实体店,这是我没有想到的遭遇。”5月30日,接受@ 封面新闻记者采访谈及近期遭遇,“程大叔”语气里都是无奈。
“程大叔”是河南濮阳一冷冻榴莲果肉的商家。4月底至今,因遭遇山东德州买家的190元榴莲“仅退款”诉求,千里维权,备受全网关注。
5月27日,在接到陌生属地来电、叠加持续私信恐吓后,“程大叔”向河南濮阳警方报案。“警方已联系告知我,确认正式刑事立案,案由为人身威胁,后续待警方进一步核查恐吓人员身份。”
针对“程大叔”遭遇的网络报复、被跟风网暴的现象,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作出专业法律解读。他明确指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人身威胁、辱骂恐吓均属明确违法行为,涉事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付建律师表示,网友通过私信发送人身威胁的恐吓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根据法条,以书信、网络私信等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将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该行为严重侵扰商家正常生活经营,侵犯其隐私权与生活安宁权,构成民事侵权,行为人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付建律师还表示, “若网络恐吓情节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将触及《刑法》寻衅滋事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多次实施恐吓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http://t.cn/AX6DGCCP http://t.cn/AX6gk8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