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沙:营商环境承诺沦为空谈 返乡创业遭遇“开门红关门打狗” 十年维权绝境无门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政府公然违背优化营商环境承诺,对返乡创业项目上演“开门红、关门打狗”操作,自2017年至今,企业十余年信访投诉举报始终无结论、无进展、无反馈,合法维权深陷绝境,地方行政乱作为、权力滥用、系统性失信问题凸显。
一、十年维权层层受阻 信访举报石沉大海 暗箱操作侵吞赔偿
1. 省级督办仍遭敷衍:2025年省长直通车受理案件后,金沙县政企之家首次回复无公章、无时间,完全背离实事求是原则;在合作社强烈要求下,时隔近一月才补盖公章,却草率认定“赔偿于法无据”。更恶劣的是,政府暗箱操作与洪官伟私自达成协议,多次将合作社赔偿款打入洪官伟及指定的无关私人账户,公然拒绝公对公赔付,甚至要求合作社股东为分割赔偿款到法院打官司,蓄意制造企业内部矛盾。
2. 多级举报全被打压:2017年至今,合作社持续向县、市、省各级信访、纪检、营商办等部门,及中央督查办、中央巡视组、省办公厅、12345市长热线投诉举报,案件虽被受理转交办,甚至有记者现场调查,却均遭地方层层阻挠,既无调查进度、处理结论,也无任何反馈回复,记者调查内容亦未能正常报道,维权通道被全面封堵。
3. 虚假说明无人核查 涉事人员拒不担责:涉事官员及索要保护费的洪凯出具虚假情况说明,相关调查组未开展实质性核查,反而避重就轻、指东杀西,仅调查局办公室、防汛办等无关环节,对核心的执法大队收件备案环节刻意回避,未对任何涉事人员追责纠错。涉事参与人员集体撒谎、拒不作证,纪委竟以“怕当事人跳楼追责”为由敷衍回复,纵容违法失责行为。
4. 行政回复相互对立 体系混乱毫无公信:多级政府对项目定性完全矛盾,形成鲜明对抗:镇政府认定“改造河道利于防洪,合规且应予鼓励”;金沙县政府却判定“妨碍行洪,属国家明令禁止行为,企业为违法主体”;毕节市政府明确合作社“完善注册,为合法机构”;贵州省营商办直指“责任在水务局未与政府协调到位”。各级行政主体口径不一、结论打架,行政体系严重混乱,政府公信力荡然无存。
二、返乡农民工合规创业 惨遭政府失信打压 沦为营商环境牺牲品
金沙县天伟原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全体成员均为返乡创业农民工,积极响应国家“三荒促三变”政策及金沙县政府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号召,返乡投资创业。项目推进全程,合作社严格配合政府各项要求办理手续,无任何违法违规犯罪行为,却遭遇政府单方面失信、行政乱作为、系统性腐败及报复性执法,前期投入财产全部被毁,十余年维权持续遭金沙县政府打压。农民工文化水平有限,不懂官场文字游戏,更无弄虚作假的能力,却成为地方政府营商环境恶劣、承诺不兑现、公权力滥用的直接受害者,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三、核心涉事主体履职失责 各环节违法乱作为 共同制造维权困局
1. 金沙县水务局:本案首责方,知法犯法毁企:作为核心责任主体,水务局存在篡改备案信息、部门间踢皮球推诿、恶意毁灭证据、纵容索要保护费、实施报复性执法、违法执法损毁企业财产等多项严重违法行为;事后拒不赔偿、长期压案不查,刻意推卸责任,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索贿未遂,行政违法性质恶劣。
2. 金沙县禹谟镇人民政府:前招商后打压,纵容违法:前期主动招商引项目,出具会议纪要、协助办理营业执照,为项目落地提供官方支持;后期却指派洪凯向企业索要保护费,配合县级部门对项目违法定性,甚至承诺出具违法公告,全程回避自身责任、纵容下属违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
3. 金沙县农业局:招商为奖励,承诺全落空:为获取招商引资奖励,承诺为合作社办理全部批复同意手续,却拒不兑现;存在篡改数据、拒绝让刘光柱出具全程办理备案说明的行为,后期对企业态度极其恶劣,将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承诺置之不理,完全丧失招商主体应有的责任与担当。
4. 金沙县发改局:违规操作,制造企业内乱:未按国家规定履行文件送达程序,将同意合作社备案的正式文件私自发给禹谟镇人民政府,未同步告知企业及农业局,直接造成农业局与合作社之间产生矛盾、引发内乱,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
5. 毕节市政府:监管缺位,放任基层乱作为:已明确认定合作社为合法机构,却未切实履行市级监管职责,既未督促金沙县政府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也未主动协调解决政企矛盾,对基层行政乱作为视而不见、放任不管,监管职责落实严重不到位。
6. 贵州省营商办:督促流于形式,未维企业权益:已明确本案核心责任在水务局协调不力,却未启动任何问责程序,未推动地方开展实质性整改,对合作社的合法权益置之不理,省级督促仅停留在口头层面,毫无实际效果。
四、关键涉事人员权责不清 承诺失信纵容违法 全程回避责任
1. 金沙县水务局:时任及现任局长、分管副局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水利窗口及防汛办主任,主导篡改备案时间、内外勾结伪造处罚文书、参与报复性执法、纵容索要保护费的相关人员,均未被追责,全程回避自身法定责任。
2. 金沙县禹谟镇人民政府:时任党委书记、水利站长,前期牵头招商、现场核实项目并口头办公同意开工,后期却刻意回避责任,对项目被打压、企业被侵权的事实视而不见,沦为行政乱作为的帮凶。
3. 金沙县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经办人员,2019年出具的核查回复文件无公章,程序严重违法;2024年公开承诺35个工作日为项目办理合法化手续,至今拒不兑现,反而认定“赔偿于法无据”;暗箱操作将企业赔偿款多次打入私人及无关账户,承诺失信、纵容下属违法,严重损害政府形象。
五、政府公然违背法律规定 招商承诺全盘否认 摧毁诚信政府根基
1. 违背法规底线,招商承诺拒不兑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规定,政府招商引资作出的承诺必须兑现,不得违约失信;《行政许可法》亦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允诺对自身具有约束力,非因法定事由,不得随意撤销、否认。金沙县政府作为行政主体,公然违背上述法律法规,将营商环境承诺当作“空头支票”。
2. 无视核心证据,全盘否认前期允诺:禹谟镇会议纪要、水利站长核实意见、企业营业执照等,均为政府出具的书面文件,明确证明项目合规合法;县水务局却无任何法定理由,公然否认政府前期所有文件与承诺,声称其“子虚乌有”,完全无视行政公信力。同时,水务局对执法大队收件备案、向贵州省网上投资监管平台上传“开展河道治理,材料不完善”的留言等事实刻意隐瞒,通过篡改备案时间、编造“发改局推送、胡天寿诉称”等虚假理由逃避责任,所谓“笔误”的解释完全不成立。
3. 典型“开门红关门打狗”,破坏乡村振兴大局:政府招商引资时热情鼓励、满口承诺,甚至表示“兜底保障”,让企业基于对政府的信任大胆投资;项目开工后却翻脸不认账,通过索贿、报复性执法、违法定性等手段摧毁企业,是典型的“开门红、关门打狗”行为。此举不仅严重破坏地方营商环境,挫伤农民工返乡创业及民营企业投资信心,更让国家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的利好政策在基层沦为一纸空文,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http://t.cn/R2Wx1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