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庭中的小砚台
26-06-09 11:41 微博认证:河南海搏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法律博主

#河南农商行骗贷手法多样##河南农商行疑似用旧合同骗签新贷款# 分不清10元和50元的老人,被“贷”走20万

一个连10元和50元纸币都分不清的60岁低保老人,名下竟冒出20万贷款,信贷报告还编造他“坐拥35万房产、10万存款”——这不是黑色幽默,是河南农商行系统真实发生的骗贷案。南阳、嵩县多地已启动联合调查,15人被处理,有村会计被刑拘。#律师说法#

这些案子藏着三个关键的法律问题,咱一个个说。

第一,同案不同罪,差在哪?
村会计邢万坡专门找“单身穷不识字”的村民办贷,涉嫌贷款诈骗罪——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身份材料骗银行的钱,害的是银行。而客户经理是银行“自己人”,利用职务便利把放出去的钱挪作他用,涉嫌挪用资金罪。两罪核心区别:一个是外人骗银行,一个是家贼掏银行。如果客户经理直接把钱揣进自己腰包不打算还,那就可能升级成更重的职务侵占罪。

第二,不知情的“借款人”用不用还?
一分钱没见着,低保金却被自动划扣四年还贷。《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前提是“意思表示真实”。老人连签字都不清楚是干啥,合同根本没达成合意,对他就是一张废纸。银行自己审核失职,这笔账得银行自己扛,不能拿弱势群体的活命钱填窟窿。

第三,伪造担保,谁担责?
担保人压根不认识借款人,签名是伪造的。《民法典》明确,担保合同必须基于真实意愿。非本人真实意思的担保,自始无效。银行连面签和身份核验都不做,责任自负。

这些案子最让人后脊发凉的,是整套“收割”弱势群体的流水线:从找人到签字到转钱,一气呵成。那些被当成“猪仔”的低保户、残障者,维权之路往往从“这笔钱和我有什么关系”的茫然开始。法律能撕掉他们身上的虚假债务,却撕不破某些基层网点把信贷权当成“自留地”的潜规则。刀刃向内,才是整顿的根本。 http://t.cn/AXXBco4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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