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用公章骗700万为何3年无人察觉#闫某艳能持续三年作案不被发现,核心漏洞集中在公章的日常管控上。按规定,公章应有专人保管、用章需审批登记,但她的操作方式是直接拿出盖着“定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真章的供货合同。这份444万元的合同不是伪造文件,上面的印章是实体公章盖上去的。
用章环节:她能在三年间反复取出公章用于私人赊购合同,说明保管和取用程序存在真空
审批环节:没有人对盖有公章的大额采购合同进行核实或记录
审计环节:刑侦大队的年度招待费预算如果按规定执行,不可能支撑数百万元的烟酒茶开销,但财务核查机制同样未曾触发预警
正如舆论所指出的,公章不是私人物品,每一次加盖都应该有审批、有登记、有监管——当制度松一寸,行为就偏一尺。 http://t.cn/AXXF62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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