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26-06-11 14:23 微博认证: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

#检察履职诠释绿色担当# 【“生态环境检察”概念的价值脉络与法治意蕴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9个条文明确规定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定职责,其中,第31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强化检察监督”,这是在立法上首次明确提出“生态环境检察”概念,赋予检察机关运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更重责任。为更好理解“生态环境检察”的内涵价值与法治意蕴,《检察日报》特邀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研究基地主任焦艳鹏撰文进行深入阐释。 http://t.cn/AXazN3J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