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26-06-11 21:30 微博认证: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

#今晚九点半#【帮熟人过账却被陌生人起诉,他该如何卸下200万元的冤枉债?】12年前,为帮熟人谢某过账,李某提供了自己的银行账户。在收到两笔各100万元转款后,李某当即按要求将200万元如数转给了谢某及其妻子。李某并未将这件事放在心上,谁知由此成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告。因户籍地址发生变更,他未能收到法院的开庭传票,错过了当庭抗辩的机会,最终背上200万元债务,被限制高消费,给生活带来巨大不便。“明明自己只是帮忙过个账,都快过去10年了,怎么就成了被告?我根本不认识原告,为什么要偿还200万元?”李某不服,向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http://t.cn/AXawEn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