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26-06-15 18:20 微博认证:《人民日报》法人微博

【#人民锐评#丨#别让智能眼镜沦为偷拍眼镜#】近日,上海云女士发现某品牌智能眼镜用户社区内,有人偷拍航空公司空姐并公开发布。随后,记者在该用户社区内搜到多条偷拍路人视频。记者进一步调查后发现,有不同品牌的多款智能眼镜提示灯设计隐蔽,官网也无醒目隐私提醒。在购物平台上,有商家公开销售用于遮挡拍摄指示灯的“遮光贴”,销量高达5000+。这一事件暴露的,不仅是产品设计与配件销售的漏洞,更折射出科技发展中隐私保护的深层缺位。

一副小小的智能眼镜,何以掀起公众对于公共空间隐私安全的焦虑?与传统拍摄设备不同,智能眼镜外观与普通眼镜几无二致,佩戴者只需轻按按钮或触碰镜腿即可拍摄,旁人极难察觉。一些所谓“配件”的灰色流通,让无感的偷拍更加“无痕”。与此同时,现行法律法规对穿戴式设备的隐私保护标准、在公共场所拍摄行为合法性的界定等,仍存在模糊空间。一些人就动起了歪心思,不断滥用智能眼镜的拍摄功能,使其沦为“偷拍眼镜”。

技术并无原罪,关键要有“护栏”。对个人而言,智能眼镜带来的“偷拍”风险,可能侵犯个体肖像权与隐私权。即便不以营利为目的,这类行为同样会侵犯个人权益。一旦偷拍视频被复制、扩散,受害者受到的伤害更大,维权难度却很高。对社会来说,滥用智能眼镜拍摄功能,可能让人们在公共空间中时刻处于被偷拍的不安中。更值得警惕的是,此类设备若被不法分子利用,还可能成为窃取商业机密、实施违法犯罪的工具,威胁公共安全。

智能眼镜“偷拍”泛滥,背后是科技发展与隐私保护、商业利益与个人权利之间的深层博弈。当前,智能穿戴设备发展迅猛,但规范治理却明显滞后,技术便利与风险管控之间出现较大失衡,亟需引起重视。真正的创新必然兼顾效率与伦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否定技术创新的价值,而应将隐私保护的理念与监管的“护栏”,及时嵌入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应用推广的全流程。

针对滥用智能眼镜拍摄功能的行为,企业、平台、监管部门要协同发力,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企业应扛起主体责任,从源头优化智能眼镜的隐私保护设计;平台需强化内容监管,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监管部门应细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智能穿戴设备在公共场所拍摄使用的界定标准与处罚力度,加强对制造商和销售平台相关产品的监管与抽查。

身处公共空间,隐私安全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也是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尺。智能眼镜应是便利生活的工具,绝不能沦为窥私的“眼睛”。科技向善,让智能眼镜等电子穿戴设备赋能生活、便利大众,唯有多方协同、标本兼治,平衡好创新与规范、便利与安全,才能筑牢隐私保护防线,让科技在法治与伦理的轨道上健康发展。http://t.cn/AXaSoW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