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湖区关于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备案管理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全市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全市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月湖区民政局决定对辖区内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在月湖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销售)、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经营主体、组织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中介机构等),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区(县)级民政部门备案登记。
二、备案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即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7月11日),所有符合备案登记要求的殡葬服务经营主体、组织和个人应主动向区(县)级民政部门申请备案。新从事殡葬相关服务的经营主体、组织和个人,应在从业之日起15日内完成备案。
三、备案内容
(一)经营主体、组织备案需提交材料
1. 《月湖区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
2.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4. 从业人员基本信息;
5. 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方案。
(二)个人备案需提交材料
1. 《月湖区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营业执照的提供);
4. 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公示方案。
四、备案流程
(一)申请提交
1. 直接提交:本人/组织经办人前往月湖区经济大厦114办公室现场提交;
2. 属地代收:可将完整备案材料交至所属乡镇(街道)民政所,由民政所统一汇总、转交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审核备案。
(二)材料审核
民政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完整性、合规性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
(三)登记备案
审核通过后,备案材料存档并予以备案登记,纳入江西省殡葬信息服务管理系统。
五、备案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备案地址:月湖区经济大厦114办公室
(二)联系电话:陈天赐 胡静雯 0701-6222691
六、管理措施
自2026年7月10日起,月湖区民政局将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备案从事殡葬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或者超出备案范围开展殡仪服务业务的,将依法依规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相关组织和个人积极配合,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共同促进月湖区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特此公告。
附件1. 月湖区殡葬服务组织备案登记表
附件2. 月湖区殡葬服务个人备案登记表
月湖区民政局
2026年6月12日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