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桔子酒店起诉的多位商家发声#:“换了名字仍被坚持索赔”】#桔子酒店回应起诉橘子宾馆# 据潇湘晨报,河南平顶山市的冯女士称,自己在当地开了近10年的“橘子宾馆”突然被全国连锁桔子酒店起诉,索赔10万元。冯女士表示只办理了营业执照,没有注册商标,也没有logo。冯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宾馆为本地个体宾馆,于2017年注册,现被原告认为使用含“橘子”字号,与原告“桔子”商标读音相似,易造成消费者混淆,涉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被要求停止使用含“橘子”字样标识,并要求赔偿10万元。
@钱江视频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橘子宾馆”经营者冯女士,截至发稿仍未接通。冯女士的丈夫郑先生表示,“橘子宾馆”是妻子冯女士在经营,被起诉一案将于6月25日开庭。他和妻子在开店之前并不知晓桔子酒店品牌,并且表示此前经营多年,桔子酒店没有提醒、沟通过。针对华住集团协商调解的说法,郑先生表示不知情,妻子冯女士也未说起对方有和解的意向。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桔子酒店还以该理由起诉了甘肃天水青桔子宾馆、江西吉安桔子优品酒店、北京金福桔酒店等多家名称含“桔/桔子”等字样的中小住宿经营主体。@钱江视频 记者随后拨通了甘肃天水青桔子宾馆的电话,接线员赵先生表示,门店开业至今已有7年,2019年正式营业,门店名称与桔子酒店字形、用字存在明显差异,并非刻意仿冒品牌。赵先生告诉记者,此次并非该门店首次被起诉,疫情期间桔子酒店已发起过一次起诉,案件最终未办结、商家也未赔付款项,本次为二次起诉。为规避纠纷,宾馆已将店名从“天水青桔子宾馆”变更为“天水青栀子宾馆”,但桔子酒店依旧坚持索赔在名为“天水青桔子宾馆”名字期间的赔偿费用。此次收到法院传票诉求写10万,后面经过协商金额降低为4万元,至于具体的开庭时间,赵先生表示不清楚。
江西吉安桔子优品酒店的负责人蒋先生告诉@钱江视频 记者,酒店于2020年正式开业,店名中使用 “桔子” 并非刻意模仿品牌,而是源于吉安本地特色。“我们本地盛产红桔,所以开店时便取了带有‘桔子’的店名,开业后一直沿用至今,从未更改。”蒋先生表示,此前他收到了桔子酒店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法院传票,对方诉讼索赔金额为10万元。后续桔子酒店与他协商要求把店名改掉,并支付一笔赔偿金,赔偿金额仍在沟通中,开庭时间已确定为6月25日。戳更多#橘子宾馆老板问一个字相同也侵权吗#>> http://t.cn/AXStlxT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