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6-06-23 16:03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百日攻坚行动:夜闯马路 生命戛然而止】2026年2月9日18时30分许,蔡某武驾驶川S5***1号小型普通客车,从达州市开江县讲治镇出发往开江县城区方向行驶,19时8分,当车辆行驶至201省道(龙泉-新街)170公里600米路段(小地名:真武宫社区5组)时,将行人胡某俱撞倒,造成胡某俱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开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调查认定:在此次事故中,蔡某武夜间驾驶机动车未降低车速的行为与胡某俱横穿机动车道的行为共同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在本次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基本相当。蔡某武、胡某俱负事故同等责任。
#四川交警提醒# 夜间行车,请各位驾驶人小心观察、谨慎驾驶,途经岔道口或人行横道请提前减速;行人横过马路时,请走人行横道,确认安全再通过。#全国安全生产月##百日攻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达州交警 @开江县公安局 http://t.cn/AXScMTY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