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确实不太了解我们的影视文化管理部门都在想什么,
别的不谈,
就所有艺人必须用本名这个规定,
就叫人摸不着头脑。
普遍说法是为了遏制艺人番位争斗撕扯,
可是艺名想管理也很好管啊,
不管是笔画还是拼音,
怎么样排都可以避免番位麻烦,
更何况,
如果让演员排名跟着角色、戏份走,
也完全可以有效制止番位撕扯吧?
而且还更科学更实事求是吧?
办法有很多,
偏偏选了一个最没用的。
让演员必须用真名,
又是一个单一审美霸凌的典型案例。
你叫了王伟,
一辈子只能叫王伟,
不能改,
什么化名、笔名、艺名。。。。
统统不许用,
凭什么???
为什么??
艺名、化名、笔名甚至匿名,
都是个人选择,
兰陵笑笑生、茅盾、老舍、冰心。。。。。
都是笔名。
演艺人士叫艺名更是比比皆是,
人家改名是人家的自由,
艺名也是创作,也是无形资产,
你有什么权利剥夺人家的自由???!!!
莫名其妙!
既然艺名、化名都无所遁形,
那么我能不能建议起草、出台这个规定的人在这个规定后面集体署名?
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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