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烧伤舍友男子不承担精神损失费#
武汉大三学生杜均浩因室友李某在室内给电瓶充电被烧至全身90%烧伤,一审民事判决李某虽承担51%责任,但因其已受刑事处罚而不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这笔费用改由电动车出租方、房东、居委会等其他责任方赔偿。
发布于 湖南
#电瓶烧伤舍友男子不承担精神损失费#
武汉大三学生杜均浩因室友李某在室内给电瓶充电被烧至全身90%烧伤,一审民事判决李某虽承担51%责任,但因其已受刑事处罚而不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这笔费用改由电动车出租方、房东、居委会等其他责任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