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起诉日用百货小店店主吓出心病##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
哎,这事儿真够闹的。去告一个小卖部老板,说他店名里带个,侵犯了商标权。这不是开玩笑嘛?街边那么多店名带的店,你买根火腿肠,它也得告你?
说真的,现在连国家知识产权局都让给告了,说人家审核不严。这有点太夸张了吧?知识产权保护是好事,但也不能这么滥用吧?把小事搞成大事,最后伤的还是自己的声誉。
我觉得吧,维权要有度,不能为了赚钱什么事都干。普通小店用个名字,不可能跟奢侈品牌抢市场。这波操作,反而让大众对的好感度下降不少。
你觉得维权和常识哪个更重要?
发布于 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