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浪涛的刑法观
26-08-15 18:00 微博认证:教育博主

148.甲借乙的摩托车办事,办事时将车停在车棚,取车时甲误将他人的摩托车骑走。当时,看车人没有查对车牌就予以放行。甲还车时,乙发觉不是自己的车,二人便决定去车棚换车。途中甲乙共商将该车占为己有。于是,二人将车隐匿,徒步来到车棚,谎称存车时看车人没有给车牌(错骑他人摩托车时甲已将车牌还给了看车人),又将乙的摩托车骑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单选)
A.甲构成盗窃罪
B.甲乙构成侵占罪的共同犯罪
C.甲乙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
D.乙无罪

[解析]
甲在第一次取车的时候是合法占有该车,后来甲乙发现不是乙的车后,不予归还他人,据为己有,将自己占有的他人之物变成自己所有,构成侵占罪。甲乙构成侵占罪的共犯,故B项正确。甲不构成盗窃罪,因为盗窃罪是将他人占有之物变成自己所有,甲取车后不予归还时是自己占有该车。至于又骗看车人,取回自己车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是取回自己的车。更不可能构成诈骗罪,故A、C、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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