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儿的觅糖
26-08-23 09:52 微博认证:美食博主

#游泳馆偷拍涉未成年仅拘10天#

山东临沂兰陵县一游泳馆,女子谭某自2026年7月起,在更衣室、淋浴间持续偷拍多名女性隐私照片,受害者中包括一名13岁女孩。她将照片发给丈夫刘某,刘某不仅不制止,反而逐张点评、纵容继续拍摄。一个月后案发,夫妻二人均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

10天,已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偷拍行为的顶格处罚。但持续一个月、涉及未成年人、夫妻共谋——这些情节叠加在一起,与10天拘留之间的落差,让公众难以释怀。更关键的是,照片是否被备份、是否已外流,受害者可能永远无从得知。

行政处罚之外,受害者仍可依据《民法典》向偷拍者及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游泳馆主张民事赔偿。法律条文在完善,但比事后追责更重要的,是场馆把隐私防护做在前面,而不是等出了事才贴标语、加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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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