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发型拒学生入校:校规不能突破受教育权底线
#律师说法##周兆成律师[超话]#
大家好,我是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银川高级中学开学查验仪容仪表,部分学生因发型不达标被拦在校门口,无法入校上课,引发巨大舆论争议。一边支持校园纪律管理,一边质疑处置方式简单粗暴,我们从法律层面厘清边界。
首先,学校有权对学生发型、着装制定管理规范。
中小学开展校风学风建设,出台仪容仪表要求,目的是减少攀比,集中精力学习,属于学校正常教育管理自主权,合理的校规学生应当配合遵守。
但管理权不是无限的,校规不能对抗法定受教育权。
依据《教育法》,受教育是公民法定权利。因发型问题直接将学生阻隔在校外,不让进班听课,本质属于变相停课。发型属于纪律仪容问题,应当在校内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家校沟通,不能直接剥夺学生上课的权利。
其次,校园管理要遵守比例原则,处置手段要和过错相匹配。
发型不合规,正确处置是入校之后督促整改。在校门口直接拒之门外,为了仪容纪律,牺牲学生受教育机会,处罚手段明显过重。管理的初衷是育人,不是简单粗暴的拦阻惩罚。
同时也要客观看待,学生人格审美自由也不是没有边界。身处集体校园环境,个人外在表达,需要兼顾校园整体秩序,不能完全无视合理的校园规章制度。
事件启示
校规的价值是引导人,而不是把学生挡在课堂之外。校园管理不能只图管理方便,学生的受教育权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周兆成提醒
学校可以管发型,但不能用不让上课作为惩戒手段。教育,应当以课堂为本。
做一名专业有温度的律师,我们下期再见。
发布于 安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