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施救遭索赔本不应该走向调解#【善意施救遭索赔 期待当地为正义发声 别让情理让步消解“好人条款”的保护力】
近日,湖南衡阳祁东县一起善意施救引发的索赔事件引发热议。一名老人因身体不适自行进入当地一家棋牌馆休息,不久后突然晕倒。店主发现后立即上前照看并送医抢救,老人最终经抢救无效离世。事后老人家属向店主索赔10万元,经两次协商降至1.9 万元,店主最终支付了该笔人道主义补偿款。亲人离世的悲痛值得共情,但将意外悲剧后果归咎于施救店主有失公允,既消耗社会善意,也加剧公众对行善风险的顾虑。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 “好人条款” 明确规定,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从法律层面看,这笔款项属于平息纠纷的情理让步,并非法定赔偿责任。
8月24日店主一方称事件 “已经处理好了”。记者核实,其已删除社交平台三条相关视频,并发文称:“也许昨天需要一个答案,今天已经不需要了,这件事到此为止吧!” 据媒体报道,当地相关部门表示将给店主相应补贴。
对店主一家而言,这场风波的消耗远不止经济支出。从本能施救到陷入索赔协商,再到被动卷入舆论,全程拉扯早已超出日常经营负荷。一句 “到此为止” 未必是全然释然,更多是身心俱疲下的息事宁人。这种对行善成本的惶恐,正是公众最易共情的不安。
相关部门及时介入是回应关切的第一步,但更关键的是立足法律亮出鲜明价值导向,为善意撑腰、为正义发声。若无过错施救者只能靠情理让步了结纠纷,既让当事人生寒,也让关注此事的公众感到失望。个案补贴只能化解一人一时的损失,唯有鲜明立场,才能打消公众行善顾虑,守护社会互助的共识基础。
同时如何推动 “好人条款” 从纸面规则落地为可感知的行为保障,让公众行善无需顾虑无端风险,更是该事件留给社会的深层命题。#官方确认帮扶老人遭索赔店主不担责# #央视网评湖南扶老人被索赔事件# via@第一帮帮团 http://t.cn/AXp9VER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