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招工事件的要害是涉嫌欺诈
2026年8月,星宇股份“羞辱式劝退应届生”招工争议事件曝光后引起全网关注和热议。常州市人社局正式介入调查并作出官方通报,在社会舆论压力及企业可能面临惨重经济损失的现实利益压力下,星宇股份不得公开致歉并于近日推出补偿安置方案。
网络曝光的这起招工事件核心情节是:2025年秋招至2026年春招期间,星宇股份集中招录440名2026届应届毕业生,以硕士学历为主,包括部分博士,岗位定位为研发、技术、储备管培等智能车灯核心储备岗位。
这批学生于今年7月1日正式入职,8月8日公司即开始分批集中约谈,要求应届生在两个选项中二选一:或以“个人原因”为由签署离职协议领取半个月工资补偿,或调岗至车间流水线从事基础操作,薪资按操作工标准重新核算。
8月25日,常州市人社局发布专项调查通报,认定企业协商过程“方法简单生硬、缺乏充分有效沟通”,责令企业公开致歉,涉事人力资源总监被停职处理。
8月27日星宇股份发布公开致歉信,并推出三项补救措施:即时发放为期3个月的求职生活补贴,合计约1.5万元,继续为留宿公司宿舍的学生提供免费住宿;积极对接外部企业资源,组织被解约学生参加人社部门举办的专场招聘会,提供适配岗位推荐;对2026年11月底前仍未实现单位就业的学生额外给予6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常州市人社局通报认定企业协商过程“方法简单生硬、缺乏充分有效沟通”,网络舆论也较多关注学生维权方式(直接向欧盟和星宇股份合作企业举报其违规等)以及根据公司半年度报告,星宇股份账面货币资金约为 36.47亿元,不差钱等,对星宇股份招工事件的要害和关键是涉嫌招工欺诈的性质认识明显不足,强调不够。
对星宇股份招工事件性质的认定不同,决定对涉事企业和责任人员的不同处理思路和措施,对这一事件的善后处理包括补救和赔偿方式及数额也大相径庭。
一,涉嫌招工欺诈的直接动机。
星宇股份正推进在香港上市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2026年1月星宇股份首次向港交所递交H股上市申请,7月按要求递交补充更新材料,等待港交所审核。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以及港股上市惯例,拟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必须详细披露员工情况。
相关资料显示,星宇股份2026年1月首版港交所招股书中虽然未直接列出员工学历和职称结构,但招股书按生产/技术/职能三大类披露了人员构成及变动,研发投入和人员的关联,据此可以推算员工学历职称结构是否合理、盈利能力与发展潜力等,是决定审核是否通过的重要考量因素。
星宇股份在2025年正式在职员工减少27.8%,劳务外包工时和薪酬大幅增加的情况下集中签约440名毕业生,且以硕士生为主,岗位明确为研发、技术、储备管培等智能车灯核心储备岗位,很难说和在港上市申请无关。
二,招工签约内容与实际安排不符,涉嫌构成欺诈。
星宇股份与2026年7月入职的440名应届毕业生签约的岗位明确为研发、技术、管培类,而非一线普通工人。按照星宇股份校招时宣讲的培养方案,这批应届生入职后先进入车间开展为期1个月的生产深度实践,1个月产线实习期满后,全员返回研发、技术、管培等原定岗位定岗。
然而这批毕业生入职刚满一个月,星宇股份就单方面将一线深度生产实践由合同约定的1个月延长为3个月,对部分员工强制调岗为车间一线操作工(俗称“打螺丝”),并提出“离职补偿”或“调岗至一线操作岗”二选一方案,目的就是有意卸包袱逼迫这批毕业生走人。
把星宇股份申请在香港上市,尤其是7月29日向港交所递交申请上市补充材料及其2026届毕业生招工时间、上岗后违约并提出“二选一”方案逼迫这批学生走人的行为联系起来,不难看出星宇股份存在为满足香港上市要求主观涉嫌招工欺诈以及涉嫌构成欺诈事实。
在就业困难的大背景大环境下,这批应届毕业生因入职星宇股份而失去应届生身份,错失考公考编、校招人才补贴等专属通道,后续求职相当困难。因此有意无意地回避涉嫌招工欺诈这一性质,把责任推给人力资源总监,明显不妥,其后续处理也很难真正做到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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