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诚
26-09-02 11:34 微博认证:汽车博主

#闪婚获近千万房产99%份额离婚得50万#2018年,36岁离异带娃的女方与23岁男方因顺风车相识,2019年1月闪婚,但未共同生活。男方父母为普通职工,名下有一套价值近千万元的拆迁房(原登记于男方及父母三人名下)。
婚后,女方以孩子入学为由要求迁户口并占房产份额。男方说服父母将房产先行过户给自己后,于2019年7月私自将99%产权转至女方名下(女方支付税费11.9万余元),自己仅留1%。
两人于2019年底短暂同居,半年后分居。2020年女方首次起诉离婚被驳回,2022年再次起诉经调解离婚,两次均未提财产分割。离婚后,女方随即起诉要求按99%份额分割房产。
法院审理认为,该房产系男方家庭主要财产,男方赠与99%份额系以共同生活、维系感情为目的,但婚姻仅存续三年且实际共同生活不足半年。基于公平原则,综合考虑房产来源、贡献度及婚姻时长,判决房产归男方,男方支付女方折价款50万元(含其已付税费)。女方上诉,2025年3月上海一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