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获近千万房产99%份额离婚得50万#】
近日人民法院案例库发布典型家事判例,男女顺风车相识,恋爱仅一个月便闪婚,婚姻存续三年半,实际共同生活仅半年,无子女。
涉案房产为男方老宅拆迁安置所得,市值 975 万,男方冲动将 99% 产权登记女方名下,女方承担十余万过户税费。双方调解离婚时未处理财产,女方后续起诉,要求按照登记份额分割房产。
两级法院认为,产权登记并非分割唯一标准,结合房产来源、短暂婚姻等因素,判决房产归男方,考虑女方税费等支出,酌定补偿 50 万元,二审维持原判。此案也提醒大众,婚内大额房产赠与需要审慎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