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alyze兰
26-09-03 13:07 微博认证:航空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南京中院一审驳回了lululemon的全部诉请。它主张国产瑜伽服品牌JU ACTIVE(极由)在门店装潢、吊牌、宣传物料上使用的图形标识,与自己两枚核心注册商标视觉高度近似,索赔2000万元。

法院的比对很干净:JU ACTIVE的标识由字母J、U演化而来,出自品牌标语Just be U,且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至今有效;lululemon涉案商标源自希腊字母Ω的变形;两者都配了圆形外框,但圆形属行业通用设计元素,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即可分辨来源,不构成混淆。

这一局赢在注册在先加设计逻辑自洽,不是赢在情绪。

更有意思的是原告的处境。lululemon 2026财年一季度全球净营收25亿美元,同比只增4%,全年计划新增的25到30家国际门店大部分压在中国;Alo今年8月12日入华,天猫旗舰店开售1分钟成交破1000万。在这个背景下,2000万索赔更像竞争工具,不像维权。

也别急着庆祝:法院同时查明,JU ACTIVE在包袋等多品类、多配色场景的使用已经超出自有注册商标的核准范围。这次不侵权,不等于超范围使用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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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