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万买的新豪车竟被换过玻璃#【166万买的新豪车竟被换过玻璃,消费者起诉4S店“退一赔三”,法院判了】#166万买车玻璃被物流更换4S店赔16万# 海口消费者周先生花费166万元,从4S店购入一辆全新豪车。提车后,他在车内发现碎玻璃,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车辆尾玻璃已经被更换。经查,车辆在物流存放期间被物流公司打碎尾玻璃,对方私自换上原厂玻璃;4S店事前并不知晓该情况,也未向车主告知车辆零部件更换记录。
周先生认为遭遇消费欺诈,起诉要求撤销购车合同,主张 “退一赔三”,索赔498万元,同时追索购置税、保险、鉴定等相关费用。
一审法院认定,4S店未尽到车辆查验义务,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但尚不构成欺诈,未支持退一赔三,酌情判决4S店赔偿购车款 10% 共计16.6万元,另承担8000元鉴定费。4S店不服提起上诉。
海口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法院指出,全新车不只是未使用,还必须保留出厂原装装配状态。即便更换原厂配件,拆解更换也会破坏整车原装属性,影响车辆密封性、安全性与保值率。“原厂件可用” 不等于车辆属于全新车,商家该项抗辩法院不予采纳。(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http://t.cn/AX0J9Ya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