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根下刀笔吏
26-09-18 06:58 微博认证:2024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我本来想转发说两句,发现这人把我拉黑了,没法转发。

他这个发博内容,属于混淆视听。

法院驳回老人的请求,是因为法律规则设计上有问题,不是说孩子是亲生的。

因为目前的法律,只是规定“父或母”有提起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权利,其他人没有,导致法院不得不驳回老人的请求。

而不是说,法院认为孩子是亲生的。

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另外,从举证规则角度来讲,法院作为非当事人的中立方,在鉴定流程上,需要双方一起到鉴定机构,共同在场提取鉴定样本,才能认可这样的鉴定结果。对于某一方自行做的鉴定,如果另一方提出异议,法院一般不能直接认。

这种流程设计,在其他鉴定案件中,一般不会遇到难题。

但是,在亲子鉴定这种涉及人身属性的案件中,便会遇到无解难题。假设另一方不同意鉴定,或者孩子不同意鉴定,则法院不能强制把他们带过来进行鉴定。

因为现代婚姻法律,倡导人身自由,不强制人身。

一方面是主体设计方面的障碍,另一方面是举证流程设计上的障碍,导致在这类案件中,只要女方脸皮厚,坚持拒绝法院的鉴定要求,法院没办法。

法官只能给女方做思想工作,但如果女方就是不听,法官没办法。

这不代表法院认可孩子是亲生,只代表女方耍无赖,法院也没办法。#法院驳回并非认定孩子亲生##老人起诉确认亲子关系被驳回##热点观点#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