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进一步,我觉得比较合理的做法是,一方面进一步提高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让高收入群体承担更多一些;另一方面降低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逐步改成以实际工资为基础缴纳社保。
甚至可以进一步研究,对于工资低到一定程度的员工,个人可以少缴甚至免缴社保,但是企业仍然要缴。
还可以把企业缴费设计成某种曲线:员工工资越低到一定程度,企业承担的社保或者其他用工税费比例反而越高;随着员工工资提高,企业相应的负担率逐渐下降。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企业发现,与其给员工开很低的工资,再给国家交一大笔钱,还不如把其中一部分直接加到员工工资里。
这样既能倒逼企业提高低收入员工的工资,又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因为一个缴费基数下限突然跳升,让企业的用工成本一下子增加百分之几十,简单粗暴地把一些本来就利润微薄的企业直接干死。
为什么我觉得应该让低收入群体多拿一点现金,同时让高收入群体适当增加一些社保负担呢?
说到底,还是希望给社会增加一点流动性。
一个月挣四五千块钱的人,每个月如果能够多拿三五百块钱,这些新增收入中很大一部分是会被消费掉的。
但是对于高收入群体来说,多几百块、少几百块,对于当期消费的影响可能没有那么大。收入增加以后,一部分可能变成储蓄,一部分变成投资,还有一部分可能用于境外消费。
所以从刺激国内需求的角度看,同样几百块钱,放在不同收入群体手里,效果可能是不一样的。
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觉得,所谓“全民发钱”并没有那么难理解。
你可以把它理解成一种普惠性的现金转移支付。
假如每个人都发同样的5000块钱,一个一年收入5万元的人拿到5000块,相当于增加了10%的年收入;一个一年收入500万元的人拿到5000块,只相当于增加了0.1%。
虽然名义上人人平等,每个人拿的钱都一样,但是这笔钱对于不同收入阶层的意义显然完全不同。
而且低收入群体拿到这笔钱以后,更可能很快用于日常消费。买衣服、吃饭、交房租、给孩子买东西。
这些钱很快又会流回实体经济。
所以,从结果来看,普惠发钱本身也可以具有一定的再分配作用。
大家拿到钱以后,爱买什么买什么,我觉得这其实还是一个由消费者来筛选企业的过程。
消费者觉得谁的东西好,就把钱花给谁;谁能够提供更好的产品、更好的服务,谁就能够获得更多收入。
相比之下,我对现在一些指定商品的消费补贴一直有一点疑问。
比如现在数码产品也有国家补贴。2026年的政策是,对6000元以下的手机等数码产品按照售价的15%补贴,最高500元。
能够拿出五六千块钱买一部手机的人,至少不是消费能力最弱的那部分人。
真正一个月挣三四千块钱的人,会不会因为政府补贴了500块,就去买一部五六千块钱的手机?
可能有,但我怀疑不会是多数。
如果把同样的钱直接放到低收入群体手里,他未必会去买手机,但是他至少今天吃隆江猪脚饭的时候,可能愿意多加一个鸡蛋。
卖猪脚饭的餐厅也就多赚了两块钱。
一天多卖几十个鸡蛋,一个月也许就多一点收入;餐厅能够继续经营,员工也就继续有工作,继续拿工资、交社保、继续消费。
钱就在这个过程中一圈一圈转起来。
当然,这些只是我个人的一些粗浅想法。真要设计一套税收、社保和转移支付制度,要考虑的问题肯定比我这里说的复杂得多。
哎呀,又说多了。
还是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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