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何曾相识_
26-09-22 07:41 微博认证:超话粉丝钻咖(云熠星河超话)

#16岁少年强奸14岁女孩获刑申诉被驳#

山东滕州,16岁的常某和14岁半女生网上相识,见面后强行发生性关系,一审被判强奸罪,有期徒刑三年。家属辩称二人是恋爱、属于自愿,提起上诉被驳回,后续的申诉申请,枣庄中院近日也正式驳回。

法院表示案件证据充分,审理程序合规,原判事实与量刑没有问题,不符合再审条件。家属称,接下来会继续向山东省高院申诉。
法律重点:即便双方自称恋爱,和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一律按强奸罪论处,保护未成年少女 http://t.cn/AXOubsFx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