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秋的世界
26-09-26 12:37 微博认证:微博新知博主

昨天关于法学,和一个法学博士聊了一下。

因为法学现在在鼓励马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其实这个项目上的很早,04年就上了,一直到最近一些年,在强力政策推动下才逐步上去。

法学本地化的问题其实一两个政策的推动只是一个起点,能不能持续搞下去,是需要法学内部要争气的,别搞到最后又跑到德国,德国绕日本,绕一圈又回来了。政策推动只能是点把火,是否能真正树立自己的体系,还是要看法学自己。

昨天聊天的时候发现很多搞法学的人依然思想被束缚的很厉害,比如说关于最高院发的案例问题,最高院的案例是参考还是约束?有一些搞法学的依然认为这只是参考,因为中国并非海洋法系,案例不具备约束力。我觉得这种态度就非常有代表性。

参考案例本身是要解决同案不同判的问题,是要解决一个问题,不是就某个所谓的约定俗成的概念搁那纠结,有什么好纠结的呢?最高院本身对中国所有法院就有业务指导的权力,中国不但可以有具备约束性的案例,甚至可以根据级别不同,要分别约定哪些法院可以出约束案例,哪些不能出,法学是需要解决问题的,不是搁那辩经的。

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