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解读恋爱期间花销能否要回# 非常典型的男大做主播当捞男创业的故事,法院最后驳回了女方的诉求,女方为男主播花费的11万余元无法要回。
报道里特别点明了男方“以家庭困难博取同情,并做出适龄成婚的承诺”基本能猜到男主播的话术是哪些;且两人相识的过程是男方“通过直播平台主动私信女子”,报道很委婉,但大概率就是看见富婆想傍,最后傍到了;然后说自己穷,女方热恋上头期头脑一热就花了很多钱。
女方转账留言包括:
“支付宝转了300留着吃饭”
“小荷包有1000块留着吃饭”
对于男大来说的确是赚大了。只是这些表述在法院看来“系女方主动做出的无偿赠与。”
http://t.cn/AXWtXVw2
发布于 贵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