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女遭强迫卖淫学业中断#
2019年湖北咸宁,14岁少女小芳被中间人诱骗胁迫,55岁商人傅某因迷信“买处转运”,在酒店强行与小芳发生性关系。
傅某以强奸罪获刑7年;两名中间人以介绍卖淫罪分别获刑1年6个月、1年4个月,现已刑满释放。
小芳确诊创伤后应激障碍、十级伤残,人生长期受心理创伤影响。
此前法院判决9名被告赔偿32.4万余元,后续小芳就新产生的康复治疗费用再次起诉,法院追加判赔3.4万余元。
一次侵害带来的是终身创伤。刑事判决只是案件终点,却不是小芳痛苦的终点。
持续的心理治疗、学业中断、就业困难,漫长的康复成本,法院支持后续治疗费,是对受害者持续损害的认可,让受害人有渠道持续追责
发布于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