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
26-10-10 22:15 微博认证:新安晚报大皖新闻官方微博

#平台回应西游记插曲遭擅改#【#律师评星火社侵权西游记金曲#:致敬不能成为侵权挡箭牌】近日,星火社未经许可改编许镜清作曲的《五百年桑田沧海》《女儿情》一事引发关注。虽然“星火社”已下架相关改编产品,但相关侵权改编内容仍持续在社交平台传播。一些网民在留言中表示,侵权作品传播如此之广,平台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平台:如确认侵权将会处理

10月10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一位平台客服,针对该平台如何监管侵权作品进行了采访。其表示,用户发现侵权内容时,建议长按侵权音视频,点击“举报”,选择“侵犯权益”发起举报。平台收到举报后,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进行处置。

针对记者反映的许镜清先生音乐作品被侵权一事,平台客服表示会将问题反馈给专员核实处理,并备注许镜清关于“加强甄别” “守住版权底线” “尊重原创”的呼吁,客服称,平台会加强和完善管理,对经核实的侵权视频予以下架,并对侵权账号作出相应处罚。

另一平台客服人员向大皖新闻记者表示,涉及侵权维权,需要由权利人(即许镜清本人)联系平台,核实身份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如果权利人在平台没有账号,或平台无法核实其身份信息,则难以直接处理。工作人员同时介绍,如平台上存在涉及违规或侵权的内容,平台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处理和管控。对于确认侵权的账号和视频,会采取下架或处罚措施。

律师点评:改编不能以“致敬”之名侵权

那么在此次事件中,有哪些法律问题需要注意呢? 10月10日下午,上海君悦(合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杨阳律师在接受大皖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该事件核心问题有三个:“星火社”是否侵权?平台是否担责?权利人许镜清如何维权?

杨阳律师表示,许镜清作曲的《五百年桑田沧海》《女儿情》两首歌曲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本案中,星火社的改编行为并非单纯的翻唱或复制,而是对原曲旋律进行改动、重新填词、更改歌名,形成了具有新表达的作品,属于典型的改编行为,落入改编权的保护范围。星火社录制上传,使公众可在选定时间地点获取,涉嫌侵害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抹去许镜清、阎肃署名并标“佚名”,侵害署名权,还可能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杨阳指出,改编须获原权利人许可。改编者虽对改编作品享有著作权,但行使时不得侵犯原作品著作权;使用改编作品出版、演出、制作录音录像,还应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付酬。但星火社改编后自行公开传播,并未取得许镜清的许可。

其次,针对社交平台责任问题,杨阳律师指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其平台内的侵权内容一般不负有主动监管义务,其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权利人发送了有效通知,而平台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平台若仅被动存储、不知情且接到通知后及时删除,一般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当社交平台内的侵权行为显而易见时,平台将失去避风港的保护,此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平台内的侵权内容负有主动审查的义务,核心在于判断平台对侵权内容是否“明知或应知”。本案原曲是86版《西游记》经典曲目,知名度高、可识别性强;若平台还通过算法推荐、上榜、置顶、推流扩散侵权内容,就不再是中立渠道,可能被认定“应知”侵权存在,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许镜清的维权路径,杨阳律师建议先固定证据,通过公证或可信时间戳保存发布页面、账号信息、播放量、转发量、收益线索及平台推流痕迹等。再向平台发出通知,要求删除、断链、过滤、限流,并对反复侵权账号采取措施。还可向侵权方发函协商,准备行政投诉、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可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惩罚性赔偿及合理维权开支;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查控账号收益。

杨阳律师表示,“致敬”不是免费授权,“二次创作”不是侵权挡箭牌。关键在改编前是否取得许可、传播时是否尊重署名、获利后是否承担代价。只有授权清晰、平台尽责、赔偿可执行,原创生态才能持续生长。(大皖新闻记者 许佳 赵明玉)相关报道:http://t.cn/AXWONH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