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刀杀害素不相识女子获死刑#【义乌一男子杀害29岁陌生女子一审被判死刑,法院:犯罪动机卑劣,坦白不足以从轻处罚】#被陌生男子持刀杀害女子家属发声#2025年1月,浙江义乌,29岁女子在工作场所被一名素不相识的男子持刀杀害,作案后男子逃离现场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2026年5月,男子陆某裕涉嫌故意杀人案在义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未当庭宣判。
10月14日,被害女子家属告诉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近日收到一审判决结果,陆某裕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压在心中的石头终于被移走了,但留下的印子一辈子都不会消失。”
家属提供的一审判决书显示,陆某裕因无工作收入以及家人不给生活费等原因导致经济拮据,心生怨愤,产生报复社会的想法。
被害女子的姐姐告诉记者,陆某裕不认识妹妹,和妹妹工作的公司也没有纠纷。2025年1月5日陆某裕来到妹妹公司门口敲门,妹妹开门后,陆某裕二话不说就动手,捅刺妹妹头部、颈部、背部,妹妹倒在血泊中,同事上前拉陆某裕也被刺伤。
判决书显示,陆某裕有过多次犯罪前科,2020年8月因盗窃被行拘10天,因未成年未执行;2022年1月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于2024年5月刑满释放;2024年9月因猥亵被行拘13天。
陆某裕在2021年被医院诊断为适应障碍,接受4天治疗后出院。家属告诉记者,2025年公安给陆某裕做过两次精神鉴定,第二次结果是其涉案时无精神疾病,被评定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陆某裕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被告人陆某裕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但鉴于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坦白不足以从轻处罚。为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犯,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份子,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陆某裕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潇湘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