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读小学无薪资招聘跟岗教师#11月4日,山西太原万柏林区育华小学发布招募令,面向社会招募“跟岗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工作内容包括备课、磨课、试教、作业批改、班级管理、课后服务及校园活动组织,涉及语文、数学、英语等七个学科,待遇一栏却明确写着“无薪酬待遇”,食宿自理,仅可安排校内午休,并标注“备用上岗。
校方称此举意在搭建教学实践平台、储备师资,考核期约一学期,之后“择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约,转正后月实发约1900元、仅缴五险。但招募对象是已持证的社会人员,并非在校师范生实习,工作内容也覆盖学校日常教学事务。
律师指出,法律认定劳动关系重实质不重名称,“跟岗”“储备”不是免薪挡箭牌。应聘者须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参与班级管理和课后服务,已构成接受学校管理、指挥和监督;即便不签劳动合同,只要用工符合劳动关系实质要件,仍可能被认定成立劳动关系。以未来可能转劳务派遣的口头安排,也不能排除当下的付酬义务。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社局仲裁院明确表态,该无薪招聘不合规,“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应该给报酬。能力不行可以不录用,但不能让人白干”,并将联系教育局制止。校方随后回应称考虑不周全,招募已停止,并称未实际招到人;但此前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曾对媒体称“已有人到岗”,前后说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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