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26-11-06 15:47 微博认证:大河报官方微博

【#11岁女童遭性侵被困宾馆5小时#】#11岁女童遭性侵案反转# 11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则案例。2024年2月24日,孔某翔(案发时24岁)与高某某(案发时13周岁)共谋,将李某某(女,案发时11周岁)诱骗至宾馆。孔某翔提议玩转盘喝酒游戏,将李某某灌醉直至失去意识,二人先后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13岁少年性侵女童被送专门学校矫治#

当晚,被害人父母寻至宾馆找到被害人后报案,某公安局将留在案发现场的孔某翔、高某某带走调查。因被害人李某某仅指控高某某与自己发生过性关系,该局仅对高某某进行调查,后以案发时高某某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为由不予立案。

2024年3月11日,被害人父亲李某强以李某某被孔某翔、高某某强奸为由,向江苏省某市某区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除未成年人高某某外,成年男子孔某翔也在案发现场,虽然被害人未指控孔某翔,但考虑到被害人系未成年人且处于深度醉酒状态,不能排除被孔某翔侵害而不自知的情形。

经调查核实,被害人被困于宾馆长达5小时的时间内,孔某翔只中途短暂外出,其余时间均在案发现场;结合孔某翔一系列异常行为,查明孔某翔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某公安局采纳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并迅速开展侦查工作,最终在被害人胸部擦拭物中检出孔某翔DNA分型。后高某某、孔某翔供述二人共谋灌酒、实施强奸及多次串供的全部事实。侦查过程中,该局查明孔某翔还曾对另一名幼女实施两次猥亵、一次强奸未遂,遂与本案并案侦查。

2024年7月18日,某区检察院对孔某翔以涉嫌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同年12月25日,法院以孔某翔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高某某,检察机关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来源:检察日报;编辑:小溪) http://t.cn/AXYqQxq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