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儿媳妇开火锅店,公公在火锅店帮忙,儿子儿媳妇每个月给1000元生活费。
后来,儿媳妇和儿子离婚,要分夫妻共同财产,公公觉得自己在火锅店帮忙了这么多年,最后却便宜了儿媳妇有些不甘心,所以,公公起诉要求火锅店赚的180万,应该有60万的分红属于自己。
法官告诉公公,你没有证据,打官司也打不赢,公公最终自愿提交撤诉申请。
发布于 辽宁
儿子儿媳妇开火锅店,公公在火锅店帮忙,儿子儿媳妇每个月给1000元生活费。
后来,儿媳妇和儿子离婚,要分夫妻共同财产,公公觉得自己在火锅店帮忙了这么多年,最后却便宜了儿媳妇有些不甘心,所以,公公起诉要求火锅店赚的180万,应该有60万的分红属于自己。
法官告诉公公,你没有证据,打官司也打不赢,公公最终自愿提交撤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