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实录·太祖实录》卷二百三十四·洪武二十七年八月戊寅:
"诏礼部编定《大明律》,令天下知所遵守。其诸色户计,各有定制……乐户、惰民、丐户、疍户、九姓渔户,各以其业为名,不许陆居(疍户)、不许入学、不许改业。违者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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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实录·太祖实录》卷二百三十四·洪武二十七年八月戊寅:
"诏礼部编定《大明律》,令天下知所遵守。其诸色户计,各有定制……乐户、惰民、丐户、疍户、九姓渔户,各以其业为名,不许陆居(疍户)、不许入学、不许改业。违者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