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B有必要开启——自动紧急制动系统能在驾驶员未及时制动时自动介入,当前我国乘用车新车AEB搭载率已超过60%,且2028年1月1日起将成强制标配。AEB本质是应急辅助系统,无法完全替代驾驶员,开启后仍需了解其能力局限。
一、主动安全价值
紧急介入:AEB实时监测前方环境,在可能碰撞时发出警告并自动启动制动,帮助避免或减轻碰撞。
高频场景:能应对前车突然减速,以及行人、自行车、摩托车横穿道路等常见风险。
技术检验:经过一定周期的技术迭代和实际应用检验,AEB可在特定场景下协助驾驶员主动紧急制动。
行业意义:标准发布将有利于推动驾驶辅助技术创新发展与规模化应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二、新国标核心变化
强制属性:GB 39901—2025由推荐性国标转为强制性国标,是我国驾驶辅助系统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
标准来源:该标准由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39901-2021《乘用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修订而来。
适用车型:标准要求M1和N1类汽车应装备自动紧急制动系统,适用范围有所扩大。
识别升级:增加对行人、自行车、踏板式两轮摩托车等弱势交通参与者的识别能力考核,并新增仿真测试项目。
三、开启后仍需注意
辅助定位:AEB本质是应急辅助系统,仅能在特定场景下发挥安全辅助作用,无法完全替代驾驶员。
了解局限:驾驶员应主动了解系统能力局限和使用限制,避免过度依赖。
保持专注:驾驶员仍需观察路况并随时准备接管,不能因系统存在而放松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