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10月20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对车灯系统作出多项新规,除了拟禁止语音关灯,L2车辆禁止安装小蓝灯、车灯不得显示文字和表情包等也是核心变化。

  一、灯光控制方式全面收紧

  语音可开不可关:禁止通过语音关闭车灯,若保留语音开启功能,车辆须明确指示手动开关位置,防止语音失效时无法处置。

  手势控灯被禁:禁止通过手势对外部灯具进行操作控制,涉及远光灯、近光灯、转向灯、制动灯等各法定灯具。

  远光灯关闭有硬性要求:远光灯及其自动控制功能的关闭方式应是简单迅速的手动操作,不应有次级操作。

  二、车灯显示内容受到限制

  文字显示禁止:除发光徽标外,灯具不应使用透光面或投影显示任何文字,后车灯“打字互动”等功能将不合规。

  拟人化图案禁止:透光面或光源点亮后形成的发光图案,不应构成具有表情含义的人脸、动物面部或其他拟人化图形。

  行驶中禁止切换灯语:前位灯和后位灯若预设不同形态,只能在驻车或行驶前选择,车辆进入行驶状态后应锁定直至熄火。

  三、灯光组合与亮度调节规则细化

  转向灯不与制动灯、后雾灯混合:防止不同颜色灯具混光导致后车识别混淆。

  倒车灯不与制动灯、后雾灯混合:同样为避免灯光信号干扰。

  可变光强信号灯需整体调光:调节亮度时须灯具整体同步进行,不能通过开关部分光源实现。

  ADS激活时投影停用:当自动驾驶系统激活时,驾驶员辅助投影功能应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