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大棚徐律 26-01-09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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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个咨询说起来「同工同酬」这个问题,正好复盘聊一下,什么情况下存在同工同酬,或者通过这个能认定工资差额吗?正巧前几天山东高法也发了同工同酬的文章http://t.cn/AXbS1dA0

1️⃣派遣员工和本单位员工应该同工同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但是非常难认定的“同工”的概念

现代职场≠原来职场。之前这个概念可能是厂子里,大家毕业就在这个厂里工作这样情况都类似。但是如果认为在劳动者的年龄、工作经验、学历等相同或相似时,就很难被支持同工。

所以山东高法文章里关于同工的描如下:关于“同工”的界定,以劳动者是否从事同样或同类工作岗位为判断标准,符合上述条件者,即应认定为“同工”,劳动者享有“同酬”的权利。

(可是实务里做的派遣岗位很难被认定的)

3️⃣同酬是拿的什么钱呢?

不是所有的钱都是同酬范围内,一般是看基本工资,而不是奖金、年终奖、津贴。

山东高法的表述“同酬”并非绝对相同的工资,而应指扣除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类型的工资后,相同或类似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处于同一水平的情形。

4️⃣举证责任(现在薪资保密更难举证)

劳动者应提供初步的证据证明以下事实
1.与其他劳动者从事同岗位或类似岗位的工作,例如均从事名称相同或类似的岗位,或者岗位名称虽不同,但实际工作内容相同或类似;
2.与其他劳动者存在劳动报酬不同的事实,例如劳动者提供工资发放清单、微信聊天记录等,只要可初步证明存在实发工资不同的事实即可。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