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女不讲鲤_ 26-01-14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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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产检正常出生却畸形母亲发声#“产检一路绿灯,孩子出生却多发畸形”的悲剧近年屡见报道,核心矛盾集中在三点:①现行产检技术本身就存在盲区;②部分医院对“正常”报告的沟通与告知不足;③一旦出现缺陷,家长往往把“没查出来”直接等同于“医院失职”。综合近期案例与专业解释,可把原因与责任边界梳理如下:

1. 产检不是“全能扫描”
- 国家规范要求超声必须排查的只有6大类致命畸形(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其余畸形均不在强制筛查范围。
- 超声的检出率受胎位、孕周、羊水量、孕妇腹壁厚度等影响,对微小室缺、肛门闭锁、多指、耳道闭锁等极易漏诊。
- 功能异常(听力、视力、代谢、基因病)几乎无法在宫内确诊,必须等出生后通过新生儿筛查或临床表现才能发现。

2. “做了羊水穿刺/无创”≠排除所有基因病
- 常规染色体核型分析只能看出>5-10 Mb的大片段缺失/重复,对普拉德-威利综合征、SMA、小胖威利等罕见病检出率极低,需要针对性全外显子或CNV-seq,而多数孕妇并未做这些加项。
- 微缺失/微重复、单基因病占出生缺陷的25%左右,却常被家长误认为“查了染色体就一切安全”。

3. 医院告知与文书留存是纠纷焦点
- 多起诉讼中,法院并未认定超声技术层面存在明显过错,但指出医方未书面告知“超声局限性+部分畸形可能漏诊”,侵犯了患方的知情选择权,因此判医院承担一定精神赔偿。
- 若报告单出现“显示不清”“因体位关系未能显示”等字样,医生是否及时建议复查、是否让孕妇签字知情,是后续责任划分的关键。

4. 家长如何降低“意外畸形”风险
- 早孕期按时做NT+早期系统超声;中孕期20-24周“大排畸”尽量选三级医院或胎儿医学中心;高危孕妇(≥35岁、家族遗传史、不良孕产史)主动要求胎儿心脏彩超、MRI、无创-plus或羊水全外显子检测。
- 对报告提示“显示不清”的部位,坚持2-4周内复查;若复查仍不满意,可转诊至有资质的产前诊断中心。
- 孕期避免电离辐射、化学毒物、擅自用药;补充叶酸0.4-0.8 mg/日,控制血糖体重,减少环境致畸因素。

5. 出现畸形后维权路径
- 第一时间封存并复印全部产检病历、超声图文、实验室报告;
- 向当地卫健委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走司法鉴定,明确医院是否存在“应检未检、应告知未告知”的过错;
- 若鉴定结果认为过错与“错误出生”存在因果关系,可主张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但目前国内判例额度多在数万元至十余万元区间,与长期康复成本差距较大,需有心理准备。

一句话总结:

“产检正常”只说明在当时技术条件下,按国家规范该看的大部分结构没看到致命问题,并不能保证孩子100%健康。真正想再提高检出率,需要孕妇主动升级检查项目、医院充分告知局限、社会完善新生儿筛查与缺陷救助三重保障。 http://t.cn/AXGU1U3h

发布于 中国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