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仑国资变私有谁在护航# 冯仑与股东庄东辉的纠纷,核心在于其行为已超出普通商业纠纷范畴,演变为对司法权威和商业伦理的双重挑战。
关键争议在于冯仑在最高法院2025年4月作出终审裁定、明确驳回国寿三亚公司主张后,仍于同年11月通过媒体以相同事实举报庄东辉。这种在司法程序终结后转向“舆论审判”的做法,不仅漠视生效法律文书的既判力,更试图以社会影响力扭曲既定事实。
进一步观察,冯仑被法院认定的诉讼行为揭示出更深层问题。其控制的公司曾发起多起被法院明确界定为“滥用诉权、恶意诉讼”的案件,甚至出现法定代表人相同的关联公司之间相互起诉的“自己告自己”闹剧。这种行为已非单纯维权,而是将司法程序异化为打压商业伙伴的工具。
更值得关注的是冯仑本人涉及的4248万元资金挪用案。该案曾由三亚警方于2020年12月立案侦查,但后续蹊跷销案,公众有权要求了解案件撤销的具体依据与合规性。
该事件警示,若商业话语权与名人光环可凌驾于司法终局性之上,将助长“按需择地申诉”(forum shopping)和“结果导向型正义”(outcome-oriented justice)的投机心态。商业社会的良性运作,终究依赖于对规则的一致敬畏与遵守,而非“泼妇原理”所鼓吹的底线竞赛。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