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着性子把劳大教授的最新杰作拿出来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感觉没单单只看到截图时候那么气了,只觉得越来越可乐:
🚩关于录音要不要女方知道,劳大教授明显没准备好,一开始说不需要,这时候不谈证据获取形式要不要和国际接轨问题,以及实务操作中女方会不会以不知情为由,对录音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反证。而当主持人法山叔点出“女方知道以后,会不会……”劳教授明显发现自己有漏洞了,光速转进“如果事先沟通一下当然更好”。
注意,这时候已经不仅是发生关系要沟通好了,连沟通时候的录音也要沟通好。
🚩劳大教授一通“积极同意”(女方态度不明也会被认定违反妇女意志)还是“消极同意”(女方必须说不),最后把她自己绕晕了。她说要男方做好录音明显是偏向积极同意的,可是很快又明确说“我目前是比较赞同消极同意模式的”,举出的案例也是女方说不男方硬上,证明不是口误。紧接着一聊到同意不同意的举证认定问题,又切换回积极同意立场。也就两分钟,立场切换了三次,嘴炮体操了。
🚩这段录像也暴露出劳教授要么根本不知道如今的实务,要么装不知道,还在说现在是要女方举证,根据疑罪从无原则,有利于男方。压根不知道现在的很多判决,已经压根不考虑男方“疑罪从无”,甚至有些案件,男方都能准备好全套事前视频、聊天记录与事中录音,都能领到一份有罪判决书。
🚩当法山叔点到如今的判决会不会影响到社会信任时,劳教授明显愣了神,又一次发现自己表述的漏洞,于是又赶紧打补丁,觉得婚姻关系就不能采取“积极同意”的标准,又一次转体,并且直接大踏步来了句拳师们都得挥拳的话:“婚姻状态就是推定同意”,连咱都觉得武断了。
🚩由此又引发了一个问题,如今稳定的两性关系已经不只是婚姻关系了,那么情侣之间是否也一样不能采取“积极同意”?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两性关系任何一方是稳定的海王/海后,由其主导、发起预约的两性关系是不是也不能采取“积极同意”?这样的话题,主持人没问,但按着劳教授前面漏风再漏风、补丁盖补丁的全套立论,问了估计这节目就录不下去了。
🚩接下来又讨论要不要搞一个同意APP,此时劳教授支持了设置这么一个同意程序的原理,顾虑的只是隐私保护问题,从观点上看,她又回跳到了赞同“积极同意”。
🚩最后,劳教授用语重心长的口气对男方提出三点:第一,不要强制手段;第二,女方没有反对,可以继续进行,女方事后举证不同意很难从证据上被证明;第三,哪怕女方态度不明,也难以认定为强健故意。最后她自己都替男同志们豪迈:“我认为这三个方面,足以对男性提供足够的保护了!”
就这样,劳教授最后再次变阵,又站队回了“消极同意”,并且再次忽略了实务,认为女方事后举证,男方真的没事。
🚩之前光看截图,有朋友感慨怎么有些人学法越学越是反人类。我看了完整视频才发现,说“反人类”那是冤枉劳教授了,明明是转进如风,加不食人间烟火。
🚩倒是有一点,就是劳教授几番立场切换,但是她明确表态更倾向的是“消极同意”,最后一次转进站回的也是“消极同意”。既然如此,如果在未来真能推动司法对这个问题的认定,能做到像她最后说出的这三点,足以保护的不只是男性,而是整个社会的信任关系。
到那时候,我一定会以比今天多出十倍的热情,也横跳一次立场,热情赞美劳教授。 http://t.cn/AX5re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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