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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十七岁那年,突然成为高考移民,奉命从安徽迁往河北。当年还没有“高考移民”这个词儿,即使有,两地的考试难度也相差不大。这种差距是及至我哥的儿子曹叡降生时呈现指数级增长的,曹叡一度很怨恨他,但也没什么办法。我和我哥的关系也是从那年开始变坏的,在此之前,我俩都跟着我爸过着东奔西跑,到处打秋风的生活,称得上难兄难弟,我们都不知道我爸在干什么,他到底是招惹了仇家,还是被仇家招惹,这一切都很神秘。等到我哥十七岁,我爸终于在河北搞了个官做,纡尊降贵地对我们说,你们来河北吧,于是我们纷纷搬家。那年我哥十七岁,我十二岁,以为这是稳定生活的开始,孰料关系就是从这里开始变坏的。
我把我哥的坏心情归咎于他要重新从安徽高考适应河北高考,两地的难度相差不大,但试卷完全迥异。那年我还是一个小学生,正准备读初中,开始我的新生活,我很识相地不去烦他。尽管有一些风言风语说,我爸的官已经大到可以逾越高考,我们从今天开始完全不用学习了,但谁也不敢真的听信这些话,于是只能埋头努力。我爸是一个鸡娃很猛的人,在安徽的时候,我们都过得很普通、很灰头土脸,都没展现什么独特的天赋,我爸经常对我们说,隔壁的谁五岁能读诗经,八岁能读史书,我们要和他看齐。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共同仇恨着那个假想敌,并且彼此鼓励,绝对不要成为这种人。但世事不由人,我爸用来鸡娃的话语从安徽流传到河北,一路被大肆赞美,最后盖到了我哥身上。我爸成为了教育家,我哥就是他的作品。曹丕这个名字也率先实现了逆转,从普通的学生成为了领导家的少爷,从SSR变成SP,从六星升华为异格。他的半死不活变成了持重稳妥,青春疼痛成为了思理超卓,从流氓罪的遗珠成为了多情的公子哥。
初一的时候,语文卷子上出现王尔德,和他的一干白痴童话,每一个故事的主题都紧扣着爱与牺牲,我是多么洋洋洒洒啊!从阅读一路编到作文,语文老师给我打了九十八,她说曹植,你是一个很有才气的孩子。我哥代替我爸给我签字,那时他已经像一个成年人了,成年人的手指,成年人的字迹,成年人的白衬衫和成年人的气息。他表情平静地翻过来卷子,查阅被扣的那两分,一道阅读题。他慢慢念出答案:爱是牺牲?他说,爱是毁灭才对。这点突发的文青病让我根本没听懂,于是抬头看他,他唇线微抿,永远保持一种绷直,很苍白很柔软很平静。那时我就知道,我哥恋爱了。只有恋爱中的人才会对初中生弟弟的语文卷子发出牛头不对马嘴的感叹,听说他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我爸从暴跳如雷到仔细思考,最后欣然接受。后来我见了我哥的女朋友,那是一个美丽到有些平淡的女人,亭亭玉立,无辜柔弱,会给我买游戏王卡牌和雪莲冰块。我对她没有兴趣,我们还是不要谈论我哥的爱情了。
在那张试卷的讲评课上,语文老师给我们科普王尔德,还有他写的莎乐美。不知道她向我们这群初中生科普这种黑暗故事有何用意。她说,莎乐美最后砍掉了约翰的头,即使约翰不爱她,但约翰!我终于吻到了你!以此来证明王尔德是一个很有内涵、很不一般的作家。我们才不在乎王尔德呢,当然也不在乎莎乐美。这个故事放在当时看很有新意,放在几年后就很烂俗了。当年的那个夏天,我想的是怎么改装我的山地自行车,怎么多拿几篇满分作文,让我爸给我买数码暴龙机。我仍然认为我和我哥拥有和曾经一样的关系,仍然在暑假不打招呼闯入他的房间,然后错愕地看到他和他的女朋友接吻。我说,对不起,然后关门。但脑海中浮现这一幕,我哥捧着他女朋友的头颅,和莎乐美捧着约翰的姿势一模一样。
我们的关系变得更远了。我哥终于考上大学,开始了他如同脱缰野马般的生活。我还在努力地钻研那几篇满分作文,来换取什么呢?我忘记了。我的青春期来得太晚,但我哥又走得太早了。在我上高中的时候,我哥和他的女朋友修成正果,步入婚姻的殿堂。那年,万青的《杀死那个石家庄人》响彻河北,那年,河北还没有被称作摇滚之乡,但我哥和我嫂子的爱情已经初见朋克的端倪。婚礼上,我嫂子盛装打扮,是那么的美,美到有些恐怖,美到没人敢看她,刘桢看了她,他说这一眼,足够让他受到诅咒。我没听懂是什么诅咒,但点了点头。这种美丽只能让人想到毁灭,但我哥就堂而皇之地拥有着这种毁灭。他是多么的淡定、从容,好像他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河北人,而我偶尔想躲回安徽去,我们的心从这里开始就不一样。我爸不让我哥在婚礼上播放那么晦气的歌,所以婚礼结束后我们去唱K,有人投其所好,在那里继续声嘶力竭地“杀死一个石家庄人”,但歌里没有这句歌词,也没有一个石家庄人因此受害。我和我嫂子碰巧坐在一起,因为没人想和她挨着坐。我客气地和她寒暄,嫂子是哪里人?她说我老家在中山无极。原来石家庄人在这里。
我之后读了中文系,继续发挥我满分作文的天分。河北日报的主编很青睐我,我有很多文章都发表在他们的版面上,当然他也很青睐我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的豆腐块文章如同象棋,在报刊这块楚河汉界上激烈地交锋。今天你的版面多一点,明天我多一点。我不知道我哥意识到没有,但我很沉迷于这种对抗。我俩的名字,曹丕和曹植,就这样针锋相对又亲密无间地躺在一张纸上。从此读者们,看到他就想起我,看到我就想起他。我们共同成为一个意象,我们再也无法分开了。我通过文字幻想他的语气、他的表情,我们相隔那么远,但我们几乎要在一起了。然而,这终究是不可能的事。我哥很快发现了,也可能没发现,只是他的兴趣很快被转移了,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从此偌大的河北日报只剩下我一个人在孤芳自赏,我哥充当我文章中的逗号,我对他隔空进行骚扰。
我是在什么时候意识到我对我哥的感情的?大学的一节选修课,老师从唐传奇讲到明小说,说《弁而钗》里有一记,“狂夫空费百金,烈士甘酬一剑”,如果能遇到知己,我愿意用剑割下我的头颅,送到你的怀里去!啊,我真是如遭雷击,我哥捧着我嫂子的头颅亲吻时,我就在想,为什么他怀里的那颗头不是我呢?我也愿意为之弃身锋刃端啊!我为此吟诵了很多酸诗,在那些逗号一样的情感中看到了我徘徊的影子,这真是“思将杀身奉报,是以亡命来奔”!但亡命的并不是我,而是我哥的妻子。我对她唯一的印象,只有那婚礼上浓烈到恐怖的美,后来她就像影子一样从我们的生活里消失了。我哥身边又来来往往着很多人,吴质、司马懿、郭小姐什么的,他随时都可以亲吻他们,他的生活属实是有些太过西化了。而且即使这样,他也没有想起我。
细想我和我哥,我们这前半生的旅程,最动荡时最亲密,最安稳时最陌生。我哥变得越来越像我爸,而我不知道该像谁了。我的前半辈子被我爸管着,现在被我哥管着,在可见的将来,应该是被我侄子管着。我侄子长得像他的妈妈,性格像他爸,美丽异常,也冷漠异常。我们基本没怎么说过话。我看到他,就只能想起初中的那个午后,炎热的夏日,我哥一只手拽着他妻子的头发,一只手托着她的下巴,将她的嘴唇轻轻地送到他的唇边,他有一张很苍白很柔软的嘴唇,他很平静地亲吻她,感情并不浓烈,也不虔诚,好像爱意对他来说唾手可得。而我当时心跳如擂鼓,也想如同一颗头颅一样,送到他的唇边。他已经学会在这个动荡不安的世界里安身立命,而我一直孤立无援。
我想了这么多,写了这么多,实在不知道该再说些什么。后来曹叡再找我,说的就是我哥的死讯。他看着我的表情,就像我的监护人从此由我哥移交给他一样。但我再也没有那么多浓烈的感情了。我给我哥写了一篇悼念的稿子,从我俩的童年时代说起,动荡不安的那些故事,在安徽,后来又到河北。我们读书、写作,适应身份的巨大变化,后来又争锋相对。每一行是在写他,每一行都在写我。我就活在他字里行间的那些气氛中,活在他一颦一笑的角落里,我活在他的人生里,我看到他,就是看到了我。我们分隔在河南的两地,而那些故人们早已纷纷地死去了,我一直在他的人生里刻舟求剑。莎乐美!你怎么能爱上一个莎乐美?曹叡看着我,表情很疑惑的样子,曹叡已经准备好替曹丕来接管我的人生了,这样一个一直以来情感丰沛的、自说自话的、孤芳自赏的,莎乐美。
他一直都知道,从来都知道。
我终于又哭又笑,又感到绝望。莎乐美,你怎么会是一个莎乐美?他竟然知道,他又怎么会知道?那些镜子一样的诗句,宝剑一样的诗句,都反射着同一个人的脸。在写他的诗句中,照出了我的影子。莎乐美从未爱过圣约翰,她只爱着他眼中那个不同凡响的自己。我本来应该有很多话要说,比如,我哥是怎么死的?权力的交接该怎么办?但我最终结舌钳口,已不再臆想世俗中的一切。因为一切都在发生,但什么都没改变,爱比死亡更加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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