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刑法学大拿,只字不提“疑罪从无”还是“疑罪从有”这一基本原则,因为有人无法维权,所以需要另一部分人自证清白,其恐怖之处,堪比因为有人逃离死刑,所以干脆把所有犯罪嫌疑人枪毙了拉倒。那还要审判流程干嘛呢?
发布于 重庆
一个刑法学大拿,只字不提“疑罪从无”还是“疑罪从有”这一基本原则,因为有人无法维权,所以需要另一部分人自证清白,其恐怖之处,堪比因为有人逃离死刑,所以干脆把所有犯罪嫌疑人枪毙了拉倒。那还要审判流程干嘛呢?